那么什么是“风格”呢?风格,是指艺术作品在整体上呈现出的具有代表性的独特面貌。风格不同于一般的艺术特色或创作个性,它是通过艺术品表现出来的相对稳定、更为内在和深刻,从而更为本质地反映出时代、民族或艺术家个人的思想观念、审美理想、精神气质等内在特征的外部显现。风格的形成是时代、个人在艺术上超越了幼稚阶段,摆脱了各种模式化的束缚,从而趋向或达到成熟的标志。
风格是艺术品独特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作为创作主体的艺术家的个性特性与由作品的题材、社会、时代等历史条件决定的客观特性相统一而形成的。风格的形成有它主、客观及诸要素的原因。其中个人的创作风格的形成必然受到当时社会、时代、民族、阶级、地域、学派等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脱离了这个特定的历史条件,艺术家个人的创作构思便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本。因此,也就不会有产生丰富的艺术内涵及时代意义的可能;另一方面,艺术家个人的生活经历、思想观念、宗教信仰、经济生活、师承关系、艺术素养、情感倾向、个性特征以及审美理想的不同,必然会在艺术风格的形成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不同的个人风格也无不受到他们共同生活的时代、民族及阶级的审美情趣与审美需求的影响。从而呈现出风格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