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折射率、双折射率 4.3.1 阿贝型宝石折射仪 4.3.1.1 方法原理 当光从折射率为n的被测样品进入折射率为N的棱镜时,入射角为i,折射角为Υ,则 sin i N
——— = —— ………………………… (1)
sinΥ n 在反射型折射仪中,入射角 i =90°,代入(1)式得 1 N
——— = —— ………………………… (2)
SinΥ n
n = N·sinΥ ………………………… (3) 棱镜的折射率N为已知道,通过测量折射角Υ,即可求出被测样品的折射率n。 可测量样品折射率的范围取决于N值及接触折射率油的折射率值。 用双折射率样品的最大值减去最小值,即为双折射率。实测时,受样品定向的随机性影响,所测的双折射值≤样品的理论值。 4.3.1.2 仪器 宝石折射仪,精密度为±0.002,测量范围:1.350~1.800。 4.3.1.3 操作步骤 a.清洗或擦拭被测样品。 b.将适量折射率大于样品的折射率油滴在样品台一侧的金属台上。 c.将样品的抛光平面或晶面朝下,轻放于油上。 d.轻推样品至样品台中央。 e.由观测目镜读出明暗交界线的刻度即为折射率值。折射率大于1.80时,用>1.80表示。 f.不断转动样品的偏光片,非均质体可测得一个最大值和一个最小值,两值之差则为双折射率。 注1:遇下列情况之一时,折射率不作为重要鉴定项目: a.样品过小(平面直径く2mm)时不易测定折射率。 b.镶嵌金属超过样品平面时所测折射率误差大。 c.样品没有光滑平面时不能测定折射率值。 d.折射率值高于折射仪测量范围。 注2: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折射率不作为重要鉴定项目: a.样品过小时不能测定双折射率值。 b.样品为弧面形时不易测定折射率。 c.样品为集合体时不能测定双折射率值。 4.3.2 反射型宝石折射仪 4.3.2.1 方法原理 样品的表面反射率与折射率存在下列近似函数关系,即:
(n-N)2 反射率= ————— (n+N)2 式中:n--样品的折射率 N--周围介质的折射率(空气的N ≈1)。 采用近红外光做光源,测得抛光良好样品平面的反射率值,计算或仪器自动换算成折射率值。 4.3.2.2 仪器 反射型宝石折射仪,精确度为±0.005,测量范围为1.300~2.999。 4.3.2.3 操作步骤 a.清洗或擦拭被测样品表面。 b.将样品的抛光平面朝下,水平放于折射仪测试窗口上,将样品罩盖于样品上。 c.水平旋转样品一周,从读数盘上读出样品折射率值(单折射)或最大、最小的两个折射率值(双折射)。 d.被测样品的抛光平面必须大于测量窗口,而且光洁度较好,否则影响测量精度。 4.4 吸收光谱 4.4.1 方法原理 观察样品在可见光(700~400nm)照射下所产生的黑色谱线或谱带。 4.4.2 仪器 棱镜式分光镜或光栅式分光镜。精密度:±2nm。 4.4.3 操作步骤 a.根据样品情况选择反射光或透射光。 b.将样品固定,使光斑位于待观察处。 c.调节分光镜镜头高度与倾斜角度,使样品的反射光或透射光进入镜筒。 d.调正标尺,观察光谱,调节狭缝旋钮,使光谱清晰。 e.读出吸收谱线或吸收谱带所在区域波长(线)或波长范围(带)。 注:a.样品太小时,吸收光谱不易测定。 b.样品为不透明时,吸收光谱无法观察。 c.在本标准中,所列光谱数据为整数。 d.由于样品产地、颜色等因素的变化,不是所有同类样品都能见到标准的吸收光谱。 e.本标准中所列吸收带数据是指该谱带近于蹭的值;吸收线数据指常见典型值。 f.在实测样品的吸收光谱数据与标准数值不符时,不作为重要鉴定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