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的共同原则,是面对一件待鉴别的作品,拿它同自己所掌握的同类作品(同一时代、同一地区、同一作家、同一作家的同一时期)的“标准”加以比较,相符合的为真,不相符合的为伪,这就是所谓“有比较才有鉴别”。但是,“标准”的具体内容,在三大流是各不相同的。
实践派的“标准”,可以称之为“标准水平”。它不是一件或几件具体的作品,而是时代性、地区性、个性风格的一个综合体,具有某种抽象性。但它并不是不可捉摸的、玄虚的,而是相当形象的,只是这形象是凭鉴定家由实践的领悟“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所以,当一件待鉴别的作品,大体达到或略为超出了作为比较依据的“标准水平”,它就是真的,否则,就是伪的。“标准水平”也就是某一位书画家的笔墨功力、艺术成就所达到的档次,在画史上的基本定位。用手画过他的画风,用眼看过他的作品,我们固然可以给出它的准确定位;而即使没有见到过他的东西,凭鉴定家的实践领悟,进而结合文献对他的评述,同样可以给出它的准确定位。这就像《天龙八部》中的萧峰,因为他本人的武功高强,所以,无论面对他所见识过的武功,还是未曾见识过的武功,他都能识别它的奥秘,自如地加以应付破解。
以“标准水平”作为比较的依据进行书画真伪的鉴别,可以元代赵孟的《洞庭东山图》轴为例。此图的笔墨风格,在传世的赵氏画迹中从来没有见到过,所以,有些鉴定家认为并非赵氏所作,而是他人所作,赵氏仅在本幅上题诗而已。也就是说,是一件无款的赵题元画。而谢稚柳先生便以“标准水平”为准则,提出:“除了赵孟,还有哪一个元代画家能画到这样的水平?”于兹作为赵画遂成定论。
那么,是否所有具有高深造诣的书画家就一定是高明的鉴定家呢?并不是的。因为高深造诣的书画家有三类:一类是通过全面比较、研究而后选择一种或几种传统的风格加以继承发扬的;另一类是一开始就认定一种或几种传统加以继承发扬的;还有一类是反对继承传统,强调纯粹的个性创意的。后两类书画家对于笔墨风格的认识有较大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固然帮助了他们个性风格的建树,但却限制了他们对于他人笔墨的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