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物院珍藏的一对精美的西汉白玉舞人,系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河南省永城县芒山镇僖山西汉墓中出土,左边高4.6厘米,宽2.57厘米;右边高4.65厘米,宽2.55厘米。二者形体、服饰、纹饰基本相同。玉舞人物看上去好似天女下凡,翩翩起舞。整体选材为扁平状,玉质较白,透亮,舞女身着交领长袖衣垂地,细腰窄带,一臂上扬,长袖过头顶,另一臂卡腰衣袖自然下垂,衣角轻轻飘荡,双足隐于衣裙中,身躯呈S形,头顶、下端衣裙边沿处有小圆孔以穿绳佩带使用。正面阴刻出双目、鼻、口和飘逸的衣纹,背面素面无纹。玉舞人神态优美,线条流畅,具有强烈的立体感。
我国玉人的塑造形象,上可追溯到原始社会。到了商周时期,人物多为侧面,眼、鼻、嘴,都有所变化,特别是“臣”眼的出现,眼的神态更为真实化。而工艺上有所改进,一面坡兴起,使粗阴线与阴勾线照应。这种一面坡粗阴线宛如绘画上的浓墨勾皴,提神醒目,粗细线配合巧妙,碾琢更为成熟,给人以简洁、明快、潇洒、飘逸的美感。到了东周时期,玉舞人物已初步形成,如本世纪30年代洛阳金村出土的玉舞人,人物纹饰更为繁密,选材上已成片状,工艺以透雕、圆雕为主,造型与图案形象雕琢得非常准确,线条粗细均宛转流畅,加以碾技娴熟,方能出现如此之佳作的艺术效果。汉代玉舞人已经达到鼎盛时期,玉舞人虽作平面的细腰长裙,长袖呈飘曳状,但其婀娜的舞姿十分动人。如广东南越王墓、扬州甘泉“妄莫书”墓出土的玉舞蹈人物,仍然可见象征性手法及程式化表现方法的影响,但绝不可与战国时期玉舞人等同视之。这是继商代出土玉舞人之后,完全摆脱了工艺装饰性的真正艺术杰作,它标志着玉器艺术迈进了现实主义的新时代。这一对玉舞蹈人物,舞姿舒展,流畅优美,表达了舞蹈者欢快、炽热、激昂的情绪。当为文献中所记载汉代流行的“翘袖折腰”的舞蹈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