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玉器工艺的发展经历了早中晚三个时期。
早明:明初玉器出土和传世的均有佳作,风格继承元代,作工严谨而精美。1970年南京市明汪兴祖墓 (1371) 出土了玉带饰14块,碾琢隐起行龙,出没于祥云之中,碾工玲珑剔透,有鬼斧神工之妙。但云龙的形象与布局均接近元代,玉带板数量不符合明制。1970年春到1971年初,山东邹县朱檀墓(1389)出土了冕饰、玉带、玉佩、玉圭、玉砚、玉笔架、玉杯等玉器,表现了明宗室亲王生前和殉葬用玉的状况。这类玉器所采用的玉材光泽较强,碾工遒劲,磨工精润,不重细部,明显保存着元代玉器的遗风。但是严格地说,早明的玉器并没有自己的风格,许多出土的精美玉器如上述的玉带板应该归入元代玉器的范畴之中,或者其原本就是元代遗留的玉器。
明中期:明朝中期的玉器趋向简略,承袭元末明初文人文化的兴盛,出现了具有文人色彩的玉器,如青玉松荫策杖斗杯等。明中期玉器的加工与集散多集中于东南地域如南京、上海、江西等地。上海陆深墓出土白玉铁拐李、 白玉蝶、玉鸡心佩、白玉带钩、镂空寿字玉、玉戒指、玉道冠、玉簪等,玉件小巧玲珑,代表了地主、富商等人用玉的品种和作工。这一时期的玉器开始显现出明代社会的特点,玉器的制作加工也可真正代表明代社会的特征。
明晚期:晚明前期东南一带社会稳定,城市经济繁荣,民间富裕,因此玉器产量有所增加。当时苏州制玉业代表着全国玉器工艺的发展趋势,著名玉工陆子刚就出自苏州专诸巷。此期代表性的玉器有明十三陵定陵出土的玉带钩、玉碗、玉盂、玉壶、玉爵、玉圭、玉佩、玉带等,包括了死者生前御用玉器和死后的殉葬用玉。其中玉壶、玉爵等使用錾金或珠宝镶嵌工艺,更是绚丽多彩。当时古玉已成为古董(或称古玩),是高价的特殊商品。商人为了获取高利,便用劣质玉、 掺色玉等廉价玉材制造了大批假古董,玉器数量激增,艺术上明显变得粗犷,精工者较少,多与金银宝石镶嵌工艺结合。因明中晚期城市经济繁荣,手工业发达,海外贸易频繁,整个工艺美术为商品生产和外销所支配,于是出现了追求数量,忽视艺术的不良倾向。随之,玉器工艺也出现了商品化的趋势,玉器胎厚重、造型呆板、作工草率、装饰繁琐,流传至今的有大量的玉壶、玉杯。在图案方面,与晚明社会风气相符,符瑞吉祥的谐音题材甚为风行,这种“图必有意,意必吉祥”的图案,首先是为了祈福,其次才顾及到美。晚期名工陆子刚所琢玉器反映了此期时作玉、仿古玉及文人用玉的交错发展的形势。玉文化中的城市庶民、文人的成分与影响正在增强,这是城市商品经济繁荣、玉器生产商品化的结果,也是我国玉文化的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