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石名称申请地理标志保护的意义

2020-04-23 zsdown520  748  收藏  管理
  在2003年修订的国家标准《珠宝玉石名称》GB/T16552-2003中,和田玉、岫玉、独山玉、蓝田玉、青田石、寿山石、鸡血石分别标示为一种天然玉石,这是对我国传统玉石文化历史地位和经济价值的肯定。但由于玉石鉴定只针对其成份,产地不作为也难以作为鉴定内容,于是,这几大传统名玉石虽然是天然玉石的基本名称,但并不具有产地含义。也就是说,只要化学成份和物理特性符合某种规定的玉石,都可以冠以相应名称。比如:俄罗斯出产一种白玉,其成份、性质类似和田玉,根据鉴定结果,就可以标识为“和田玉”。问题是,和田玉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使用历史,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其浓厚的文化内涵和巨大的经济价值,已经使“和田玉”这一名称成为一种无形资产,任由其他国家和地区出产的玉石冠名“和田玉”,无疑是资产的流失和对和田玉文化的破坏。类似的,独山玉、蓝田玉、青田石、寿山石、鸡血石也是如此。

  有没有一种方法,既保留“和田玉”这样的名称,又避免其他地区同类产品对这一名称的破坏,同时还要符合玉石鉴定的科学规律呢?笔者认为,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一个好办法。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针对传统地域特色产品所采取的一项特殊的产品质量监控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地理标志产品是一个国家地理、文化和传统工艺的结晶,是优良品质的代表。开展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对于保证和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特色和质量水平,对于创造良好的国内外市场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命名制度在国外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而在我国,这项工作还是一个新的课题。在加入WTO之前,我国在地理标志名称保护方面几乎是空白,在地理标志名称上屡遭假冒、抢注等侵权行为。近年来,我国在地理标志名称保护方面已经开始加大力度,明确将地理标志纳入法律保护的范围。2005年5月16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5年7月15日起施行。据国家工商总局今年5月22日发布的数字:截至2006年5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共受理地理标志申请600多件,其中外国地理标志申请32件;已经注册地理标志171件,初步审定地理标志25件,其中已核准注册和初步审定外国地理标志17件。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中所称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在珠宝玉石类产品中,珍珠作为养殖产品,属于第一类;玉石一般属于第二类。据了解,目前珠宝玉石类产品中,已经被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有蓝田玉、独山玉、岫玉、菊花石、英石、南珠等,据悉,东海水晶也正在申报之中。  

  蓝田玉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前,陕西省蓝田县只有向阳路一个玉石市场,玉石产业发展缓慢。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蓝田县“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契机,以蓝田玉品牌为龙头,把蓝田建设成为西安周边地区的玉石集散地”。如今,蓝田玉产业的发展有了非常明显的提高。在市场建设上,已迅速形成了向阳路、长坪路、开发区等3个市场,经营户由过去的不足百户,迅速增加到近300户,显现出这个行业巨大的商业契机和丰厚的利润回报。

  无独有偶,由于南珠个大、珠层厚、圆润光亮,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自古就有“东珠不如西珠,西珠不如南珠”的说法。因此,我国南方沿海的一些养殖户纷纷把自己养殖的珍珠标为南珠,造成了南珠整体质量和声誉的降低。在今年1月6日开幕的广西科技活动周上,“合浦南珠”以国家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的形象出现在展厅醒目位置,这就标志着其它地区所产的珍珠不能以“合浦南珠”的身份出现,从而为“合浦南珠”创品牌树形象创造了条件。

  地理标志本质上是一个标志,是一种表示某种具有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的商品来源的标志。地理标志的使用人不能由某地域内的一个企业或个人所独有,而只能由该地域内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或个人共同使用。申请地理标志保护后,既可以防止其他地区对该品牌的滥用,防止品牌资产的流失;又可以防止本地区内一些不达标生产者生产的粗劣产品对这一品牌的损害,树立品牌的良好形象,建立起玉石爱好者和消费者的信心。

  由此可见,对于玉石主产地,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无论对于玉石资源开发、玉石产业发展还是玉石文化传承,都是一项切实可行和意义深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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