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红山文化:鼠首虫形玉

2020-04-23 zsdown520  1047  收藏  管理

鼠首虫形玉,色青灰偏深,最长8.1厘米、最宽3.7厘米、厚1.7厘米,重65克,红山文化。

 

 相关器型的简介:按照红山文化器物形态发展规律看,该器属于象形器物,在常规中可以有独体、合体、复合体之分,而具象器物相对单一,象形的器物较多。此器就是鼠、虫合体的象形物,鼠科为啮齿类哺乳类动物,门齿发达,繁殖力极强,昆虫为之众多而无可胜数,大概先民们早就希望当时的人类,寓意于象征此类生物的繁衍能力一样地强大选

  

现象中的指证:该器物为扁圆的立体形,属于象形的合体造型,可分为两个方面:一、鼠首。这是把老鼠头部写实成象形的獐,以尖嘴来强调它的啮齿能力,并仔细地确定了它的嘴巴地位,但是它的鼻子却反而被省略掉了,由于老鼠听、视觉的发达与灵敏,故在造型时特别加以夸张,其眼睛仍采用红山常规的大乳突纹,其耳朵被夸大成一对耸立的大原耳。二、昆虫身躯。颈部略弯,在其颈部背面有对穿的系孔,延伸下去是背部上合拢着的飞翼,以部分遮盖着昆虫的腹部,在飞翼下其腹部如滴水状,从颈部处开始逐渐扩大,并以鼓腹作为怀孕状,上面还有三道带圆弧状,由下而上的凸棱纹,其余部分均被省略。从中还能让人感受到:该器物的线条流畅,器形的对称性极好,可以说明这不是葬器类的器物。

  

这是件红山器物的典型形制之一,其巧妙处就在于构思,集中地运用了写实、夸张、简约、概括的手法,以两种生物的不同部位合并为一体,在经意与不经意之间,把先民们在现实中的想像与期盼结合起来,通过器物的造型,向现代人传递了五千年之前的信息,同时,这样形制的创意,已经形成红山文化独特的文化遗意。

  

本质中的依据:该器物出于干坑,笔者以为这是玉外受沁典型的器物。器物的材质硬致密度高,重量当然也会相应地提高,该器可以令那些过分重视原始做工的人看不懂,因为系孔内无旋棱纹,其实这种现象在新石器时期的器物上是很常见,而内孔大但略小于孔口,说明该孔曾经被系绳磨损,或是原始加工技术的提高,要是不细心观察,很可能被误鉴为赝品,故所以该器躺在市场内半天都无人问津,只有像笔者那样,必须用20倍放大镜仔细观察下,才能正确判断它的确认指标:1、器物的玉本质与(钙)白化成夹花状,判断依据在于其形态的不规则,并且(钙)白花处稍稍低于玉本质。2、器物有九、十处蚀孔,经玉表层深入玉肌理,判断依据在于蚀孔内呈现的煤渣状。3、器物中有“先工后沁”的规律:器物成型的原始加工在前,在这些加工的痕迹上,再经受大自然的沁、蚀,理当大自然的岁月的历史痕迹发生在后。4、器物的活(态)性集中在:(1)器物由温、湿度变化,而产生其色差的变化;(2)器物因盘摸,其边沿转角处的透晰度在增生,同时,其整体的明度也在提高;(3)器物经盘摸,其整体的夹花状在明显减少。

  

据笔者经验判断:该器玉表外蚀痕的夹花状会时隐时现,并在短期内不能指望其自行消退,只有经过漫长时间的盘摸,待玉表与蚀痕间相趋抚平后,玉表上的夹花状才会不复存在。

  

鉴定中的结论:也可以把鉴定这个词一分为二,即“鉴”器物之真伪与“定”其确切年代。但是必须清楚:先“定”后“鉴”者涉嫌思维逻辑的混乱,“定”而不“鉴”者则构成伪鉴定的要件,否则的话“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芽那么需要强调先“鉴”后“定”,甚至于完全可以“鉴”而不“定”,因为只有“鉴”才是对器物本质的属性负责,而“定”仅是附加认识上的补充,说实话器物之本质才是事物的根本选所以,鉴定器物怎能允许本末倒置或者是舍本求末芽

  

由此得出,鉴定器物一定要以事物的本质为主体,但不能单独使用表象性的辅助条件,如:该器就是在表象依据和本质依据的互证下,共同来证实该器物的真实性选笔者以为:有了这个“双保险”式良好的鉴定技能的素养,再加强些相关的理性知识就能居高临下,继续向下做好鉴定技能转移的准备,那么,今后对“三代”或战、汉器物的鉴定,犹如快刀切豆腐,则无往而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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