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如红山文化和良渚文化出土的玉龟,所表现的形态都是运动性的,而且都各具特色:前者四肢作蜷伏状,后者四肢作爬行状。这些以运动为基本表现特征的形式不仅体现了原始人对运动性形象的神往,而且还蕴涵了原始人勃勃的生命动律。
在原始玉器的诸类作品中,能够反映原始人的整体造型意识──一个重要的审美能力的形态造型不在少数。在这些作品的制作过程中,制作者充分依据原型的形象特征,使原型的每一部分都体现得既简练概括又恰如其分,而且相互之间保持一种良好的协调性。1987年在安徽省含山县长岗乡凌家滩一号墓出土一件原始文化玉人,高9.6厘米,玉质灰白色,玉人呈站立状,头戴圆冠,饰以方格纹,粗眉大眼,两耳饰对钻环孔,嘴上唇饰有胡须,两臂弯曲,十指张开握于胸前。臂上饰环,腰束宽带,其整体比例匀称,造型生动,雕刻方法简捷明快,堪称现存时代较早的玉雕人像精品,亦是原始人对整体造型把握的典型作品。
当我们注意观察新石器时代出现的大量的玉器造型时,就不难发现作为审美活动的造型特征至少具有三个突出的表现:一是形象特征部分在形式中被明显地放大;二是大量的非特征细节被省略,而使特征部分得以突出;三是完全将特征部分作为一种整体形象进行创作。
比如天津市文化局文物处所藏的一件红山文化玉兽形佩,器呈淡黄色,圆雕,外观仅见兽首和兽身,无四肢,并特意突出表现其首部的特征:头顶两半角,圆形大眼,吻凸起,用阴线刻划眉鼻,形貌奇特而特征明显,整个身躯则光素无纹,省略了肢爪部分。
另一件玉猪首形佩则更有特色:整个器形是一个肥大的猪首,眼睛所在部位由对穿大孔代替,面部有阴刻线多道,吻部前伸,略向上翘,鼻端有两个窝状鼻孔,短颈,颈下有短榫。此器较之前者,不仅将非特征细节完全省略,而且把猪的最为鲜明的特征──肥头大耳极度放大,作为整器的造型。
应该说,原始玉器的创造,无论是整个形象的把握,或是对局部特征的表现,都在形式结构上被组织而获得秩序来进行的。即使是玉器上一个个稚拙的刻划符号,也决不是原始人漫不经心的刻划。但原始艺术造型符号的结构和秩序感毕竟是超越视皮质机能的,它同时又是文化和审美心理各种机能对客体图式组织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