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献的记载和实物的遗存,明代的象牙雕刻大致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即以洪武到弘治为前期(1368-1505),自正德至崇祯(1506-1644)为后期。前期的牙雕在宋元牙雕的基础上缓慢发展,其象牙来自广西、云南及交趾、安南和西亚、东南亚地区,传世的牙雕绝大部分是由皇家御用监造办。后期的牙雕是以东南沿海大城市为基地发展起来的,这时的南京、苏州、扬州、杭州、福州、漳州、广州等大城市和商埠,其雕刻工艺与镶嵌工艺空前的兴隆。
明代前期的宫廷牙雕作品,精工细腻,人物、花鸟纹饰多仿绘画笔意,着色填彩都有一定的章法。现在我们能见到的明前期宫廷象牙器,如象牙蟠龙笔架、象牙法轮、雕牙荔枝螭纹方盒以及牙笏等,都是一些精品。这时,广东沿海城市的雕工匠,也借天时、地利条件,发展牙雕工艺,著名的作品有“鬼工还需”(象牙镂雕球)等;江南苏州一带,历来是工艺美术发达地区,随着城市经济繁荣,牙雕工艺也精益求精。但在质量、数量上,民间牙雕器与宫廷牙雕器无法相比。
明代中叶起,竹、木、牙骨、犀角等类雕刻艺术都有了很大的发展。象牙雕刻工艺比以前任何时期的发展都更为迅速。在小型的象牙摆件中,形制奇特、雕镂精美的雅玩屡见不鲜。特别是一些文人雅士为了平衡精神生活,也涉足了工艺雕刻的领域,并直接投身于竹木牙雕,创造了具有书卷气息的雕刻艺术品。他们还经常搜集一些小件雕刻器物摆在几案上与文房四宝一起作为清供,把玩、观赏。在雕刻制作的过程中他们相互借鉴,标新立异,将当时的象牙雕刻艺术推向了高潮,形成了一派新的风尚。此后,牙雕艺术开始在民间扎根。可以说这个时期是牙雕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当时福州的牙雕工艺在此背景下发展非常迅速。现存世的明代早中期象牙雕刻,尤以人物为著,大多均产自福州一线。主要作品要属独立雕刻的人物,有老翁、仕女、士大夫,仙佛中的观音、寿星、弥陀、魁星、罗汉、八仙等等;外国人物有修女、圣母等。这些人物的产地,可参照文献进行研究。据崇祯元年(1628)〈漳州府志〉所载:漳州人以舶来象牙制仙人像,惟供玩赏,其耳目肢体均生动逼真,海澄所造尤为精工。人物的刀法简练而生动,圆润自然,衣饰中的花纹带有装饰性,人物的动态借助牙料的自然弯曲随形雕刻,构思新奇,面部的刻划重在传神。从遗存实物的艺术渊源来探究,它们与福建沿海等城市所生产的铜铁铸造像,和与当时福建的著名工艺美术家何朝宗(德化瓷塑),石叟(铜铸)的艺术作风也有一定的联系。也就是说明肛后期的牙雕人物类、神佛类应是以福建的雕刻为主。这是因为明代福建的福州、莆田、德化、惠安、泉州、漳州都是石、木雕刻和瓷塑的产地。尤其是福州和漳州凭借海外贸易,输入象牙之便促进了牙雕工艺获得了新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象牙献词的独特面貌,同时也成了清肛牙雕赖以继续发展的立足点。
总体看来,明代牙雕主要有供陈设观赏的圆雕人物、文房用具和一些盒碗之类的实用性器物,其中,尤圆雕人物成就最大。圆雕人物中又以佛教人物像最常见。宋代以来,大型石窟寺开凿和佛造像之风已衰落。但明代兴佛之风依然不减,佛教寺庙中的佛造像以及小型单体佛教人物的雕刻品不断涌现,包括牙雕在内的各种小型佛教人物进入千家万户寻常人家中。我们知道佛教人物造像都有严格的造像仪规,从头部五官的比例到身体各部位与头部的比例,都有一定的尺寸关系,在河南洛阳龙门石窟、山西大同云冈石窟等著名大石窟中,佛像的头部比例都较大,但因为朝拜者在下,距佛像台座近,而较佛像头部远,故视觉上不觉得佛像头部特别大。牙雕佛像由于是供奉在案几上的,一般高约20厘米,不存在视觉差的问题,因此牙雕艺匠们对佛教人物头部与身体的比例略作修整,以现实生活中的人为模特,塑造出美的形象,使佛教人物更贴近世俗,给人以亲切之感。
在现存的明代牙雕刻品实物中,还有不少明代官方制作和发放的具有实际凭证性质的牙牌等。明代牙牌是朝官进入朝廷的通行凭证,牙牌上刻有官职和姓名,上刻“东司房锦字捌拾捌号关防”,背面刻“缉事旗尉悬带此牌,不许借失,违者治罪”。“崇祯壬午年造”。明制规定,明朝官吏所佩的牙腰牌,根据不同等级、不同身份,规定不同开制、不同质地的牙牌,不得借越。这类明代牙牌与陈设性玩赏性牙雕比较起来,实用性强,艺术性都差远了,但是却更具历史价值和学术价值,在今天仍具有收藏价值。
纵观明代牙雕,它的前期发展比较缓慢,中后期发展较快,以致于国中上下,官办、民办都出现了一派繁荣、兴盛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