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税院记”,铜质。5.2×4.8。印厚1.1、印高3.3厘米。重238克。板状纽,纽端亦凿有“上”字。印之中第一字“商”下部结构中之“口”篆作“”形,可理解为“”形,是将中间之竖笔合并了。第二字为“税”,较难辨识,主要是该字结构中右半部“兑”,篆法不规范,笔画中缺少连接的竖笔,如勾画连接后基本明了。在把握该字形以及结构的整体特征,我们将其认定为“税”字。印文中后面两字“院”、“记”容易读出。“商税”一辞,见《中国历史大辞典》④:“金,大定二十年(公元1180)定商税法,金银百分取一,诸物百分取三。”又,《金·百官志》卷五十五,百官一至三中见有机密院、国史院、翰林学士院、蕃官院、宣徽院、御药院、谏院、弘文院、登闻鼓院、登闻检院、集贤院、益政院、詹事院。而未见有本之介绍的“商税院”。
从以上两印文体观察,都是选用叠篆法。第一印“臬州刺史印”,五字作四字安排,第二印“商税院记”,四字平均安排。从两印之体篆法结构的设计中,我们发现有多处是利用结构上“重叠”手法,以弥补或填充篆法中笔画的空缺处。如第一印文字中的“州”、“印”两字;第二印文字中的“院”字左半部,“记”字右半部等处。此两印之体以及篆法上的特点都是符合金代官印文体特征的。“叠篆法”本身就是由隋唐以来,作为官印的入印文体,发展演变到宋元时期而行成的典型入印之体。
见《金代官印集》⑤,附录:“有的官印纽下有二层台,这类官印数量不多┅┅阜新县出土的辽“启圣军节度史之印”,印背具有二层台,说明纽下有二层台的官印,在辽代即已出现。金代具有二层台的官印,保留有辽代的遗风,应是金初的官印。”又:“金代官印的纽式,与宋印相同,普通官印皆作长方形板状纽┅┅在纽端多刻有“上”字,个别官印的“上”字不在纽端,而刻在印背的左上角或右上角。金代后期颁造的官印,多不刻“上”字,是识别金代官印早晚的重要标志之一。”
从上所述,“臬州刺史印”、“商税院记”两印,应属金代官印。从两印形制上观察,印纽均作板状,纽端均凿刻有“上”字(印纽下有二层台),印文字口深峻,作平底,制造精良。印文同印体一次铸出。通过对以上两实物印的分析考证,“臬州刺史印”其年代应在金初,而“商税院记”应与金商税法的制定与颁布有关,它的铸造与使用年代应在金大定二十年(公元1180)以后,即金代中期。《金史·百官志》有关官署机构的记述基简,难知其详。“商税院”不见史载。对“商税院记”实物印的考证,有其特殊的意义,它可补《金史·百官志》之缺。
以上介绍的两方金代官印系传世品,无准确的出土地点,于考证带来缺憾。之中不妥之处,请专家教正。
一九九九年秋
参考书目:
①辽宁教育出版社,雅轩主编,1990年12月,附录第48页。
②文物出版社,景爱主编,1991年8月,第104页。
③《金史·卷五十七》,第136页。
④上海辞*出版社,责编淡宗英,1986年10月,《宋夏金元分册》第450页。
⑤同②,金代官印综述,乙纽式,第258、2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