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38年举世闻名的四羊方尊出土以来,湖南宁乡至今共出土各式各样的商代青铜器三百余件,其中大型的青铜重器就达五十余件。这些青铜器造型奇特,纹饰秀丽,器体宏阔,有凝重浑厚的风格,是中国古代青铜文化宝库中的明珠。这一地区商代精美的玉器也因青铜器的发现而,备受世人的青睐。其中1970年宁乡黄材公社寨子山大队炭河里王家坟山发现的商代“戈”卣中出土的商代玉器便是其中之一。卣内玉器主要为玉管、玉、玉瑗、玉兽、玉龙等,共320余件。其间发现的玉兽共两件,均为青玉质,立体圆雕,光素无纹,精工琢制,晶莹润滑,浑朴自然,造型十分生动。湖南地区发现的商代玉器不多,且多以玉珠、玉管为主,而属于立体圆雕的作品也仅此两件,中原地区亦不见同类造型器物,故弥足珍贵。
玉兽一,长6.4厘米,高3.2厘米,体最宽处2.15厘米。三角形头。嘴呈尖状,两边各有一道粗阴刻线表示张开的大嘴。头顶两边各有一凸起表示小耳。前部有圈较深弧形凹痕为颈部。弧背圆腹。四足,前两足矮小,高约0.35厘米,后两足高大,高均0.65厘米。后一足的上部有一道凹痕,应为砣具误伤。背部有一半圆形凸起,当为脊背。高约0.5厘米。中有一小对穿孔,孔中有明显坠痕。尾部呈菱形,尾尖下垂内收。整器重心前移,头部着地,前两足悬空,似在跪伏就食。
玉兽二,长6.9厘米,高2.2厘米体最宽处2厘米。头部较长较圆。最前端下用一道横阴刻线表示嘴,两竖阴刻线表示鼻,头上端则用两横阴刻表示眼。颈部亦是以一圈浅浅的弧形凹痕表示。头顶上用两小圆凸起表示两小耳。弧背直腹。四足,前两足稍高大,高约0.55厘米。后两足稍矮小,高约0.25厘米。近颈处中部有一对穿孔,孔经达0.5厘米,穿孔中有阶台,孔内坠痕明显。臀部极圆,脊端有一较粗短的凸起,象征粗尾直伸。器体四足着地,前足直立,器身上仰,似蹲伏在地向前方昂首相望。
两件玉兽器表光洁,乃是常年累月摩娑所致,虽珍藏于卣内已近三千年,重现天日后光彩依旧,显然是器主人平时珍爱之物,随身佩带的装饰品,穿系孔中深深的坠痕便是最好的明证。然而它们的主人究竟是谁?玉料来自何方?在何地所制?年代如何?笔者结合有关资料来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首先,玉兽应该是器主人心爱之物,属于贵重物品,从其贮藏于卣内这一方式可以得到证明,宁乡还发现有“癸”兽纹卣,中满贮玉珠,玉管1172件;与云纹大铙同坑伴出玉管、玉瑗、玉鱼、玉虎等,双峰号鸟卣内贮玉,玉璜;衡阳提梁卣内贮玉管、玉、玉等。湖南商玉出土仅此五例。这独特的藏玉方式与中原商玉多出土于墓葬遗址的方式是完全不相同的。由此可见湖南商玉之珍贵。其贮藏方式与后世贮藏金银的方式类似。且玉兽同湖南其它商玉一样,均属于装饰品的范畴。湖南商玉品种单一,都以装饰品为主,缺乏礼器、兵器等,这当与玉器来源外地,玉料缺乏是分不开。
其二,湖南地区不产玉,近代的地质勘探和历史考古资料都证明了这一事实。早在战国时期,湖南地区玉器稀少,而多玻璃器、滑石器。玻璃器、滑石器的色彩或淡绿色或白色,有光泽,表面看去与玉相似,是玉理想的替代品。这一现象的出现与湖南地区不产玉是分不开的。
其三,湖南的商玉来自于中原地区。我们通过对宁乡玉兽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分析,发现它们的玉质与中原殷墟玉器质料基本上是相同的。同时其加工手法、玉料特征是基本一致的。如宁乡玉鱼体呈扁平状,外沿轮廓为圆弧形,属于同心圆玉料的一部分,即外缘凸张,内缘凹曲,这两条弧线是同心圆的两段圆弧被两条斜线所切割,形成了一件大致如扇面的玉料,然后在这扇形玉料上加工,磨削尾端,雕琢纹饰,设计造型,抛光加工为成品,这与殷墟的玉鱼用料特征是一模一样的。
其四,贮藏玉兽的“戈”卣属于中原型器物。“戈”、“”等族徽是中原商代晚期西周早期铜器上最常见的族徽。湖南这两类族徽符号的铜器尚有多例,有的同坑伴出。“戈”人、“”人或受商王朝命令或因自身原因进入湖南,与当地土著居民一道,并有可能建立了某种政治实体。来湖南之前,他们随身携带了当时社会最贵重和自己手中最值钱的东西,玉兽便为其中物品之一,故而到了湖南之后,将其贮藏在具有自己明显族徽的青铜卣内。
玉兽的主人即为“戈”人无疑。
通过对宁乡玉器与中原殷墟玉器的比较对照,以及炭河里遗址年代和附近出土铜器、贮藏玉器青铜卣的分析,宁乡玉器的制作时代应为商代晚期。与玉兽同出的玉龙在1994年全国文物鉴定委员会确认一级文物时被著名的玉器专家杨伯达先生等确定年代为商代晚期。杨建芳先生所著的《中国出土古玉》中收录玉龙时定其年代为商代小屯期。玉兽与玉龙在玉料特征、制作工艺是基本相同的。故而我们有理由相信,宁乡玉兽的制作时间亦当为商代晚期。
湖南地区出土的商代青铜器多以牲畜为饰,反映了牲畜饲养业的发展,如宁乡四羊方尊、衡阳牛尊、湘潭豕尊等,而这两件玉兽应是仿照当时家畜而制的写实作品。
总之,宁乡玉兽的发现对于研究商代玉器尤其是湖南地区的玉器制作情况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珍贵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