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是一种中央有穿孔的扁平状圆形玉器,为我国传统的玉礼器之一。《尔雅·释器》载:“肉(器体)倍好(穿孔)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根据中央孔径的大小把这种片状圆形玉器分为璧、瑗,环3种。从近年考古出土的实物看,古人在制作玉器时,对于玉璧的yL径与器体的比例并没有严格的规定,因此今天我们习惯上把宽边小孔的圆状器统称作璧,而窄边大口径的称为环,一般不再用“瑗”这一名称。
新石器晚期各种文化大多出现了玉璧,长江流域以良渚文化玉璧为代表,玉材采用的是当地所产的透闪石质玉材,多数不纯,含有较多的青灰色、红黄色杂质,土浸后常呈白雾状。玉璧的尺寸较大,一般直径在1尺左右;制作不够规整,璧体往往厚薄不匀,有的表面留有锯痕。其特征是外缘薄,内缘厚,中央孔径较小。打孔有对钻、单面钻两种,使用对钻法打孔的,孔洞中往往留有台痕。玉璧大多素面无纹,打磨较光亮。
商周时期玉璧成为贵族阶级专用的礼器。这时的玉璧尺寸小于新石器时代,璧面切割平整,内外缘厚度相同,外缘边棱为圆角,两面对钻打孔,一般都很规整。商代玉璧多素面无纹;周代大璧无纹,小璧则有雕琢精美的纹饰。纹饰题材主要为龙、凤、鸟纹。刻法常用宽细阴线加隐起阳纹相结合的手法,宽阴线斜挖而成,极具特色。周代纹饰弧线较多,线条自然流畅,动物造型柔美。战国至两汉,由于礼制衰落,玉壁开始大量被用来作佩饰玉和硷葬用玉。这一时期玉壁的用途相当广泛,形式多样,难以一概而论。从总体看战国与汉代虽同属一种风格,但在具体的表现上,仍呈现出许多不同的特点。